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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30日讯 7月29日,生态环境部环境监察局负责人在通报“清废行动2018”第五批部级挂牌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时表示,对待环境问题,要切实做到“四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同时,要逐步开通信访举报渠道,营造全民共治的良好氛围。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清废行动2018”第五批21个部级挂牌督办问题主要涉及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以及普通工业固废等混合固态废料随意倾倒堆存的问题。整改结果为:共处罚14个企业或个人,累计罚款额达90万余元,移送公安部门实施行政拘留2人,共有49人被实施问责。这21个问题主要涉及湖北省8个、江苏省5个、江西省3个、上海市3个、湖南省1个、重庆市1个。经现场核实,这样一些问题已经按照生态环境部挂牌督办要求完成了整改。 据该负责的人介绍,从本质上看,这21 混合类问题涉及的固态废料都可归入普通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类别。但是,通过对具体问题的分析,发现了以下几个特点: 部分问题点位涉及“散乱污”企业随意堆存原材料、废弃物。江苏省兴化市兴东镇存在三个塑料颗粒加工作坊,生产废水直排白涂河,部分废料、清洗污泥进入白涂河。其中,在沈沟村袁荣桂(罗荣桂)废品站,现场发现废机油桶300公斤左右,废塑料50吨左右,废电子元件5吨左右,塑料粉碎机1套,清洗池1个,废水直接排入白涂河。沈沟村赵庆奎塑料颗粒加工点,现场发现两套塑料颗粒加工生产线吨左右,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及清洗污泥倒入白涂河约90立方米左右。联发村蒋满海造粒厂,现场堆存大量废塑料包装物和生活垃圾,堆存到白涂河边上,无任何保护措施,估计堆积物40吨左右。 部分问题属于“散乱污”企业拆除后现场清理不彻底,遗留混合固态废料。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洪门镇南城县生产路10号,露天堆存大量塑料颗粒废弃物、建筑垃圾和渣土等,此处原为几家塑料粒子加工厂,后被拆除,但原料未及时清洗整理。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象山街道原城东垃圾填埋场附近原为废旧塑料加工集散地,共有32个废旧塑料加工点。2018年,京口区政府对加工点建筑物做了拆除,但现场清理不彻底,遗留部分建筑垃圾、原经营户生活垃圾和生产原料等。 部分问题属于附近居民生活垃圾、工程项目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等混合堆存。江西省丰城市剑南街办华光社区,剑邑大桥南侧,堆存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经核实,主要是剑邑大桥施工留下的建筑垃圾及周边城区偷倒的生活、建筑垃圾及装修垃圾等。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混合类固态废料的处置应该遵循“分类处置、规范处置”的原则。将倾倒、堆存的混合废物分门别类,根据各自属性分类收集、处置。危险废物需按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做收集、贮存和处置;普通工业固废应依据其具体种类,以无害化和资源化为原则,按规范要求进行运输、贮存和有效利用处置;生活垃圾需按规范要求转移至指定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堆肥厂等进行妥善处置、利用;建筑垃圾则需按规范要求转运至特定垃圾消纳场贮存或施工工地作地基、回填用。 “清废行动”开始后,地方环保部门、城管部门对这一批挂牌督办问题所涉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立案查处,对11个问题进行了处罚,并采取了移送行政拘留的严厉处罚措施。共处罚14个企业或个人,累计罚款额达90万余元,移送公安部门实施行政拘留2人。 与此同时各地对存在的问题均依法依纪启动问责程序。21个问题中,共有49人被实施问责。其中地方政府工作人员33人,环保部门2人,城管部门8人,水务部门2人,建设部门2人,其他部门2人。通过严肃问责,有效压实了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充分营造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工作氛围。 生态环境部环境监察局负责人说,以上问题的存在表明地方在日常监管工作中还存在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未严格履行到位、各部门协调联动能力有待提升等薄弱环节。针对这些薄弱环节,还需地方党委、政府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原则,采取更有效的措施,解决辖区内的环境问题。执法方面要采取日常执法、交叉执法、巡回执法、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从始至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不放松。对待环境问题,要切实做到“四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同时,要逐步开通信访举报渠道,营造全民共治的良好氛围。 “清废行动2018”第五批部级挂牌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混合固态废料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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